各学院:
2018年10月,长沙至善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,积极进取,勇于创新,顺利成长成才,在南华大学设立“至善德奖学金”,现将本年度“至善德奖学金”评选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奖励对象:
南华大学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
二、奖励规模及标准:
20名/年,5000元/人。
三、奖励条件:
符合《南华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》(南华政发〔2020〕16号)第二条关于学生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且未获推荐参评国家奖学金、励志奖学金的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具体如下:
(1)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道德品质优良,模范遵守校纪校规;
(2)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热爱劳动,爱护公物,勤俭节约,助人为乐;
(3)热爱专业,勤奋学习,成绩优秀;
(4)第二课堂成绩合格;
(5)达到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及格要求(体育课批准免修者除外);
(6)大二以上学生英语四级必须达到合格水平(艺术类专业除外);
(7)积极参加社会工作、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。
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奖学金:
(1)有违纪违规行为,受到各类处分的;
(2)在校学习时间超过学校规定评奖年限的;
(3)未完成培养方案相应年限所要求的学习任务的;
(4)学年内出现一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者;
(5)其他经学生工作部(处)认定不能参加评奖的情况。
四、奖学金名额分配:
学院 |
人数 |
机械工程学院 |
1 |
电气工程学院 |
2 |
计算机学院 |
1 |
土木工程学院 |
1 |
化学化工学院 |
1 |
核科学技术学院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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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松霖建筑与设计艺术学院 |
2 |
数理学院 |
1 |
衡阳医学院 |
3 |
药学院 |
1 |
公共卫生学院 |
1 |
护理学院 |
1 |
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 |
2 |
语言文学学院 |
1 |
五、评选程序
1.学生个人申请;
2.各学院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评审小组,对符合参评条件者进行评选,评审通过的名单院内公示3天;
3.学院评审小组撰写评审报告并上报;
4.学生工作部(处)召开部务会,对学院推荐参评名单进行审核、公示、确定获奖名单。
六、材料报送
各学院将评审报告、学生申请表,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(207房)。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上午12:00。
七、表彰与监督
1. 获奖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,由学校报送资助方审定后下发表彰决定,通过银行代发的形式发放奖学金。
2.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,中止奖励资格:
违反校纪校规,受到严重警告(含)以上处分者;
获奖材料造假,故意隐瞒、虚报家庭经济情况,与评选资格、依据不符合者;
生活不节俭,利用奖学金请客吃饭等不正当消费者。
对评选结果有异议,请反映至学生工作部(处)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,电话:0734-8281106。
学生工作部
2022年9月7日
附件:
2022年南华大学第四届“至善德奖学金”申请表
2022年南华大学第四届“至善德奖学金”申请表
2022年南华大学第四届“上海校友分会励志奖学金”申请表
学院:
基本情况 |
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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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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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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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面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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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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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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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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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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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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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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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情况 |
成绩平均分: |
综测总分: |
成绩排名: (名次/总人数) |
综测排名: (名次/总人数) |
大学期间主要获奖 情况 |
日期 |
奖项名称 |
颁奖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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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经济情况 |
家庭户口 |
A、城镇 B、农村 |
家庭总人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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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月总收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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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均月收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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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入来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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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困难等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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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 请 理 由 (不少于300字) |
签名: 年 月 日 |
学 院 意 见 |
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: (公章) 年 月 日 |
学 校 意 见 |
年 月 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