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为响应国家精准扶贫号召,帮助母校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刻苦学习,积极进取,顺利完成学业,南华大学上海校友分会特设立“上海校友分会励志奖学金”,现将本年度评选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资助对象、规模及条件
1、资助对象:
南华大学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;
2、资助规模:
甲等助学金8名,5000元/人;
乙等助学金20名,3000元/人;(共计100,000元)。
3、申请条件:
参照《南华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》(南华政发〔2020〕16号)相关规定,“南华大学上海校友分会励志奖学金”具体评定条件如下:
(1)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道德品质优良,模范遵守校纪校规;
(2)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热爱劳动,爱护公物,勤俭节约,助人为乐;
(3)热爱专业,勤奋学习,学年内各科目首考合格,成绩良好;
(4)第二课堂成绩合格;
(5)达到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及格要求(体育课批准免修者除外);
(6)大二以上学生英语四级必须达到合格水平(艺术类专业除外);
(7)积极参加社会工作、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。
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:
(1)有违纪违规行为,受到各类处分的;
(2)未完成培养方案相应年限所要求的学习任务的;
(3)其他经学生工作部(处)认定不能参加评选的情况。
四、名额分配:
学院 |
甲等人数 |
乙等人数 |
机械工程学院 |
1 |
2 |
电气工程学院 |
1 |
1 |
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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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3344官方网站 |
1 |
1 |
计算机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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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土木工程学院 |
1 |
1 |
松霖建筑与设计艺术学院 |
1 |
1 |
化学化工学院 |
|
1 |
数理学院 |
|
1 |
衡阳医学院 |
1 |
2 |
药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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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公共卫生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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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护理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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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 |
1 |
2 |
语言文学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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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船山学院 |
1 |
1 |
五、评选程序
1.学生个人申请;
2.各学院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评审小组,对符合参评条件者进行评选,评审通过的名单院内公示3天;
3.学院评审小组撰写评审报告并上报;
4.学生工作部(处)召开部务会,对学院推荐参评名单进行审核、公示、确定资助名单。
六、材料报送
各学院将评审报告、学生申请表,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(207房)。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上午12:00。
七、资助金发放与监督
1. 获助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,由学校报送资助方审定,通过银行代发的形式发放资助金。
2.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,中止资助资格:
违反校纪校规,受到警告(含)以上处分者;
申报材料造假,故意隐瞒、虚报家庭经济情况,与评选资格、依据不符合者;
生活不节俭,利用资助金请客吃饭等不正当消费者。
对评选结果有异议,请反映至学生工作部(处)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。电话:0734-8281106。
学生工作部
2022年9月7日
附件:
2022年南华大学第四届“上海校友分会励志奖学金”申请表
学院:
基本情况 |
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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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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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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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面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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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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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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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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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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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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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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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困难等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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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情况 |
成绩得分: |
综测得分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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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绩排名: (名次/总人数) |
综测排名: (名次/总人数) |
大学期间主要获奖 情况 |
日期 |
奖项名称 |
颁奖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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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理由 (含家庭经济情况、在校学生表现) |
签名: 年月日 |
学 院 意 见 |
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: (公章) 年月日 |
学 校 意 见 |
年月日 |